上班族每年除了薪資、年終獎金之外,特休有幾天也是不少勞工最關心的權益之一,尤其是剛到職滿半年、滿一年,或工作年資跨過 3 年、5 年、10 年等門檻後,能享有的特別休假天數都會跟著調整。那到底自己的特休有幾天?週年制與曆年制又差在哪?本篇就整理 2026 年最新特休天數對照表、計算方式,以及特休沒休完、離職時該怎麼處理。

勞基法特休計算天數怎麼算?
依照台灣現行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38 條規定,勞工只要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持續工作滿一定期間,就依法取得特別休假權利,從工作滿 6 個月的 3 天開始,最高可累積至每年 30 天,換句話說,特休並不是「做滿一年才開始有」,只要工作滿 6 個月,就已經具備 3 天法定特休。
目前法定特休標準為工作滿 6 個月但未滿 1 年可享 3 天;滿 1 年為 7 天;滿 2 年為 10 天;滿 3 年後增加至 14 天;滿 5 年後為 15 天;工作滿 10 年之後,每增加 1 年就再增加 1 天,最高以每年 30 天為上限。
不過實際查看公司系統時,有些人會發現自己的特休不像法規表格一次出現,主要是因為企業可能採用週年制、曆年制,甚至會計年度等不同方式管理特休。

2026年資特休天數對照表
根據勞動部公布的現行特別休假標準,各年資可享有的特休日數整理如下:
| 工作年資 | 法定特休天數 |
|---|---|
| 滿6個月、未滿1年 | 3天 |
| 滿1年 | 7天 |
| 滿2年 | 10天 |
| 滿3年 | 14天 |
| 滿4年 | 14天 |
| 滿5年 | 15天 |
| 滿6年 | 15天 |
| 滿7年 | 15天 |
| 滿8年 | 15天 |
| 滿9年 | 15天 |
| 滿10年 | 16天 |
| 滿11年 | 17天 |
| 滿12年 | 18天 |
| 滿13年 | 19天 |
| 滿14年 | 20天 |
| 滿15年 | 21天 |
| 滿16年 | 22天 |
| 滿17年 | 23天 |
| 滿18年 | 24天 |
| 滿19年 | 25天 |
| 滿20年 | 26天 |
| 滿21年 | 27天 |
| 滿22年 | 28天 |
| 滿23年 | 29天 |
| 滿24年 | 30天 |
| 滿25年以上 | 30天 |
也就是說,依照《勞動基準法規》工作年資達到 24 年之後,法定特休就會來到最高 30 天,此後不再繼續增加。

特休週年制和曆年制差在哪?
不少上班族最容易搞混的地方,就是公司到底採用「週年制」還是「曆年制」。
其實《勞基法》特休權利原則上是按照勞工的到職日與實際工作年資產生,也就是一般所稱的週年制。不過為了方便企業人事與出勤管理,勞資雙方也可以協商採用曆年制、學年度、會計年度或其他約定年度計算,只要最後不得減損勞工依法應取得的特休權益即可。
兩者最大的差別,可以簡單整理如下:
| 比較項目 | 週年制 | 曆年制 |
|---|---|---|
| 計算基準 | 依個人到職日 |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|
| 特休產生時間 | 達到法定年資時取得 | 依公司制度按比例分段計算 |
| 管理方式 | 每位員工日期不同 | 統一以年度管理較方便 |
| 常見優點 | 年資與法定天數較直觀 | 公司人事管理較方便 |
| 注意事項 | 需依個別到職日管理 | 不得減少法定應有特休日數 |
週年制怎麼算?
週年制是最接近《勞基法》年資概念的方式,直接從員工到職日開始計算。
例如某位員工在 2026 年 7 月 1 日到職:
工作滿 6 個月後,也就是 2027 年 1 月 1 日,依法取得 3 天特休;工作滿 1 年後,也就是 2027 年 7 月 1 日,再取得滿一年所對應的 7 天特休,每一位員工的特休年度,都可能會因為到職日期不同而有所差異。
勞動部官方特休試算系統也將週年制定義為,以勞工受僱當日起算每一週年期間;工作滿 6 個月未滿 1 年者,則依取得特休權利後的期間計算。

曆年制怎麼算?
曆年制則是以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做為公司統一管理特休的期間。不過要特別注意,曆年制並不代表公司可以直接忽略員工的實際到職日期,更不是每到 1 月 1 日就單純按照一張固定表格重新計算。
勞動部說明,企業如果為了出勤管理採用曆年制,可以經由勞雇雙方協商,依照員工實際年資將法定特休「按比例分段計給」,但前提是最後給予的特休日數不能低於《勞基法》保障的權益。
如果公司的特休制度採曆年制,看到系統內出現小數或按比例換算的特休時,不一定代表公司少給,而是可能正在進行年度換算,真正要確認按照實際到職日與年資計算後,最後是否有少於法定應取得的特休日數。

怎麼查自己的特休有幾天?透過勞動部試算系統
如果不確定公司使用哪一種制度,或想確認人資計算的特休是否正確,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使用勞動部提供的「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」。
目前官方系統可依照受僱日期與公司採用的給假方式,分別計算:
- 週年制
- 曆年制
- 學年制度
- 自行約定年度
輸入自己的受僱日期、特休給假方式及約定給假日期後,系統就會列出累計年資、當年度特休日數、計算公式與可以請休的期間。

週年制特休計算方式
如果公司使用週年制,可以進入勞動部「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」,依序輸入:
- 目前公司的受僱日期
- 特休給假方式選擇「週年制」
- 輸入想查詢的給假日期
- 開始試算
系統就會自動依照工作年資,計算該年度依法可以取得多少天特休。

曆年制特休計算方式
如果公司是每年 1 月 1 日統一更新特休,通常就是採曆年制管理。
進入同一套勞動部試算系統後:
- 輸入目前公司的受僱日期
- 特休給假方式選擇「曆年制」
- 輸入欲查詢年度
- 開始試算
系統就會依實際年資換算該年度可以取得的特休日數,能避免自己人工計算比例時產生誤差。

勞基法休假計算常見問題
特休可以自己決定哪一天休嗎?
可以。依照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38 條規定,特別休假的日期原則上是由勞工自行排定,並不是完全由公司決定。只有在企業經營上有急迫需求,或勞工本身有個人因素時,勞資雙方才可以協商調整日期。
此外,當勞工符合取得特休的條件時,雇主也有義務告知勞工可以排定特別休假,公司可以與員工協調特休日期,但不能直接把特休制度變成「公司准了才算有」。
特休沒休完會消失嗎?
依照現行《勞基法》規定,如果到了年度終結仍有法定特休沒有休完,原則上雇主應將未休天數折算成工資發給勞工。
不過勞資雙方也可以協商,把未休完的特休遞延到下一年度繼續使用。如果已經協商遞延到下一年度,但到下一年度結束時仍然沒有休完,剩餘日數仍應折算成工資,不是直接歸零。
所以看到公司制度寫著「年底特休自動歸零」時就要特別留意,法定特休並不能單純因年度結束就無條件消失。
離職時特休怎麼算?曆年制也要重新確認
如果準備離職,特休計算方式又會多一個重要差異。即使公司平常採用曆年制管理特休,勞動契約終止時,仍應按照勞工的實際到職日與工作年資,確認依法應取得多少特休,再扣除已經休掉的日數,剩餘未休特休必須折算成工資。
舉例來說,一名員工工作已經滿 1 年,就依法取得滿一年所對應的 7 天特休。即使只在滿一年後多工作一小段時間就離職,也不能因為公司採曆年制,就把這 7 天直接按照剩餘月份比例縮減。
至於尚未達到下一個法定年資門檻的「畸零年資」,則不會另外按比例產生下一階段的法定特休。
特休天數計算權益總整理
看完以上制度,其實只要記住幾個核心原則,就比較不容易在特休計算上吃虧。
首先,工作滿 6 個月就開始有法定特休,不需要等到滿一年;滿 1 年為 7 天、滿 2 年為 10 天、滿 3 年為 14 天,工作滿 24 年後最高可達每年 30 天。
公司可以使用週年制、曆年制或其他約定年度管理特休,但不論採用哪種制度,都不能減少《勞基法》原本保障的特休權益。
另外特休原則上由勞工排定,年度結束或離職仍有未休完的法定特休,也不能直接消失,而是應依規定折算工資,或在年度終結時經雙方協商遞延至下一年度。
如果發現公司系統顯示的天數與自己計算有落差,建議先確認公司採用的是週年制還是曆年制,再利用勞動部官方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交叉比對,會比自行推算更準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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